林弥初为了保持体重,晚上几乎不怎麽吃饭,对于食欲这块表现得很淡,于是程柏谚就自作主张,带她去了学生时代最常去的那家客家菜饭店。
刚进门,就扑面而来一股熟悉感。
这家店的常客都是附中学生,即便外面大雨如注,里面的生意也丝毫不受影响,人多到几乎没地落脚,就连座位都是和另一桌学生拼桌,才能勉强坐下来。
自从毕业以後,林弥初一日三餐都被咖啡面包减脂餐填满,很少去这麽烟火气十足的店了。
在她还在擡头看菜单的间隙,程柏谚已经开口点餐:“阿嫲,给我们来一份黑金卤肉饭,一份艋钾米血糕,小吃要传统茯苓糕。”
林弥初不由得诧异失笑:“你以前究竟是吃了多少回?都过了这麽多年,还能背得出菜单啊?”
“茯苓糕是为我点的吗?你居然还记得我喜欢吃这家的茯苓糕。”
程柏谚慢条斯理地为她用开水烫了碗具,沉吟道:“记不清吃了多少次,只记得每次晚上去老师家补课之前,都会一个人来这里吃饭。”
“我也从来没有带别人来这里吃过饭。”
他看了她一眼。
“除了你。”
“所以你爱吃什麽,我记得很清楚,更何况,你是我的女朋友,”程柏谚笑谈,“如果连你爱吃什麽都记不住的话,那岂不是是我的失职?”
这是今晚第二次程柏谚和她点身份,林弥初手指摩挲着杯壁,眸光不自觉地动了动。
“或许,我是不是也可以考一下你,记不记得我最喜欢喝什麽?”
他趁势冒进,望向林弥初,眼底毫不掩饰地自己的期待。
林弥初唇角的笑僵在脸上,她抿了口白水,不动声色搜索着脑内的记忆,却发现自己对于程柏谚爱好方面的了解近乎为零。
她单方面的长时间沉默,令程柏谚眼中闪动的光也逐渐黯淡了下去。他抵唇轻咳,不动声色地将话题移开:“当然,不记得也没事,现在记住就行了。”
他擡手招呼:“阿嫲,给我们再加一瓶饮冰室奶丶一瓶梅子绿茶。”
一道门帘後,忙碌间传来了声应答:“帅哥你们点的有点多哦,可不可以过来帮忙端一下盘。”
程柏谚借机起身,给林弥初留出了一丝喘息的空间。
她看着他做这些事的殷勤背影,内心不可避免地浮现出抹淡淡的歉意。
不可否认,她作为女朋友而言,对他的态度未免有些过分冷淡,就连他喜欢吃什麽丶喝什麽都记不清,的确是有些失职。
高考毕业之後,林弥初去台大念书,程柏谚则去了中大,一南一北,两个人就再也没联络过。再次见面时,居然是在熟人组织的一场相亲局上。
林弥初那天完全是被舅妈李继芳架着去的,连个正式谈话的餐厅也没找,只说去男方家里小坐一会儿。
去之前李继芳点着她的额头告诉她,这次为她介绍的男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到场时不要摆着冷脸,得把握机会。都奔三十的人了,再不成家,继续拖下去以後注定要成为被挑剩下的大龄剩女。
她被这些话磨得耳根起茧,敷衍地点头说好,擡脚进门时一眼看见人。
隔了这麽久没见,人的气质和外貌都变化了很多,林弥初一时间只觉得他长得眼熟,愣在原地半天也没认出来这是谁。
还是程柏谚先喊了她的名字。
原来台北真就这麽小,小到甚至可以在相亲桌上开个小型同学会。
两方家属听说他们认识,甚至高中还是同班同学之後,不停地捧场说有缘,架势夸张到仿佛已经亲如一家。
林弥初并没有恋爱或者结婚的兴趣,只是单纯想要看起来合群。
而在长辈口中,随着年纪的增大,人会变成越来越贬值的滞销品,像是买入後注定每日暴跌的股价,恨不得早日脱手。
在这种现实的压力下,她只能被迫妥协,和一个在所有人眼里看起来还不错的男人呆在一起,努力培养感情。
程柏谚端了餐盘回来,和她说梅子绿茶没货了,老板给她换了一瓶饮料,不知道她爱不爱喝。
林弥初本身就不太在意这个,笑着点头说都没关系。
于是他伸手递过来一听苹果西打。
林弥初伸出的手顿在半空,心头“咯噔”了一下。
她忽然意识到,感情能被培养完全就是个谬论,人与人之间的羁绊就是一场注定逃不开的暴雨。
好比见到与熟悉人关联的物品时,心跳总是漏掉的那拍。
又好比她永远都记得柯叙凛最爱喝的那款饮料,名字叫做苹果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