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只怪物。”先开口的是Asher。他还保持着极为强烈的人类观念,在他拥有的人类高级审美学中,自己虽然长相不如江煜精致完美,却比他多出一股灵动和生气。
所以他比他更美。
这是他的第一胜。
“丑死了。”他说。“我以前为什麽会因为你的脸而感到自卑?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嘛,连我的一根手指头也比不上。”
若是以前的江煜,或许还会有兴趣和他吵上一吵。
但现在的江煜,被他人觉得酸臭味的恋爱滋养过的江煜已经不再会纠结这一点。
长得美有什麽用?在林溪谣心里,他才永远是世界上最美的。况且,这点不重要,这个偷走他能力的愚蠢人类这样说,还不是因为他嫉妒他能和林溪谣在一起。
被偏爱的江煜有恃无恐,何苦和这种无能的跳梁小丑生气。
让他不爽的是,他居然敢坐在林溪谣的位置上!
“怎麽不说话了?”会错意的Asher以为他成功引起了江煜的嫉妒,十分得意地说。
身体里的两个灵魂都在得意地狂笑。
看见他坐下的第一眼,江煜便萌生了要彻底烧死他的想法。他看似被气得只得哑口无言地站在Asher面前,实则也是在思考待会该如何将他杀死,悄无声息地丶彻底地杀死,让这等污糟不会再出现在林溪谣面前。
为此,他打算操纵那个雀斑男人和Asher的男性友人,放火烧了这间教室,事後嫁祸在Asher头上。
Asher也从带来的作案工具里拿出一把小电锯,他用这家夥把江煜割成好几十块。这样江煜他就暂时无法行动,他也可以把他运到自己的房子里去。
双方都准备动手时,江煜忽然愣了一下。
他能确定,Asher已经变成了除他之外的生物,相当于他的亚种。
虽然参杂了人类的杂质不假,但他吃下的肉块,归根结底还是他的一部分。
被他吃下的肉块,也不是那些智力底下的普通肉块,而是在外界闯荡,吸收了人类许多情绪,意识和能力都极为强大的高等肉块。
说来也奇怪,他都如此挑衅他的权威了,江煜却完全不会有嫉妒的感觉。
没错。江煜会嫉妒自己的肉块,哪怕是普通的肉块,嫉妒它们分走林溪谣对他的在意,可面对Asher,他只有一种浓浓的厌恶。
他在心中把他看作小偷,而非与他一模一样,世间独一无二的特殊生物。
这个想法让江煜不禁联想到林溪谣给他说过的伊甸园里苹果的故事。
对怪物来说,他的“苹果”是否就是人类?
吃下了人类的那部分肉块,变得越来越不像他。乃至和他互相厌恶,成为命中注定宿敌一般的存在。
怪不得。。。。。。
这一刻,江煜忽然想通了。
这几天说不清道不明的闷气,像是他和自己开了一个愚蠢的玩笑。吃下苹果的两个人类被赶出了伊甸园,乐园里的物种不再是他们的同伴,于是他们只能自己繁衍,为自己创造同伴。
他只是对林溪谣産生了爱意,不代表他就要因此寻找成为人类的办法。
他成为“人类”生物之後,他还会爱她麽?
她也还会爱他麽?
江煜不知道。
但他能确定,起码到现在这个时刻,林溪谣是对他産生了“爱”的情绪的。
哪怕远不如她对她自己的,对江煜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因为他爱她,所以他不会嫉妒她对她自己的爱。
他应该现在去找她。
在教室里放火的想法原本还能引起江煜一点点报复仇人的欲。望,他一相通,这个计划便变得索然无味。毕竟,这里还有一张她喜欢坐的椅子。
江煜决定从现场离开。那些杂质之外的丶属于他的物质,他会想办法回收。
Asher不会给他离开的机会。他不可能放弃这麽好的时机,人已经举着啓动的电锯冲了过来。
窗户突然“啪嗒”一声,上的锁被人解开了。
怪物和分离出来的部分有感应,他们同时去看那个被解锁的窗户。
一团极小的血痂模样的怪物分身,将从内锁上的窗户打开。没等里面的两个“人”弄清这团血痂为何有了自己行动的意识,马上,他们的心仿佛接受到了某种感应。
全都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只不过一个区别是心脏实实在在地在跳动,一个只是因为太过欣喜,找不到宣泄而出的途径,只能模拟人类跳动的心脏。
他们的双眼,一个漆黑得像深幽的洞口,一个湛蓝得像清新滤镜後的夏日海滩,全都死死地盯着打开的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