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安静了一瞬。
一个女知青弯腰捡起自己被摔碎的镜子,一脸心疼,另一个把自己的枕头拍干净,放回床上。
还有一个人走到门口,朝书莞的背影呸了一口。
“绿茶婊!”
“就是,装什么装,早看清她了。”
几个女知青你一言我一语骂了几句,然后转过头,看着王秀秀,齐刷刷竖起大拇指。
“秀秀,好样的!”
“早就该有人治她了。”
王秀秀没说什么,弯腰继续叠衣服。
她跟可可学了不少,谁敢欺负她,拿她出气,就狠狠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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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明柔柔坐在镜子前,仔仔细细描眉画唇。
粉底涂了一层又一层,盖住眼底的青黑和嘴角的细纹,腮红扫在两颊,添了几分血色,口红选了最正的朱红色,抿了抿,唇形饱满,像一朵开到极盛的花。
换上那件藏青色的中山装,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上面,领口严严实实,看着朴素又规矩。
可她知道,里面的衬衫领口开得很低,低到锁骨以下,低到弯腰时能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
中山装的料子薄,贴身,勾勒出腰身的曲线,若隐若现,比什么都撩人。
她不是要去找明筝。
明筝那个堂姐,现在自身难保,找她有什么用?
她要去找傅云。
明筝的男人,她的堂姐夫。
没错,明柔柔看上了傅云,更是看上了傅家。
对着镜子最后看了一眼,明柔柔嘴角弯了弯,拿起桌上的小皮包,出了门。
明家没了,她明柔柔可不是那种会认命的人。
让她去厂里打工?
让她在流水线上站着,一天十几个小时,挣那几十块钱的工资?
做梦。
她这辈子,就没碰过比茶杯更重的东西。
她的手是拿来数钱、拿笔、端红酒杯的,不是去拧螺丝的。
她依然要做高高在上的人。
哪怕是做情人,又怎样?
只要吃穿不愁,只要还能住在小洋楼里,还能穿丝绸、抹口红、喝红酒,谁在乎?
情人也好,外室也罢,日子是人过的,不是给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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