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的气质很特别,脸长得漂亮,白净清瘦。
被带进来时还在反抗,脸色也有点慌张和彷徨,就像一只误入狼群,可怜巴巴的小绵羊。
他穿着会所陪酒员的制服,被烟味呛得咳嗽。
他们对视时,陆笙没有丝毫的畏惧和怯懦,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很久,很没规矩,连不能随意直视客人眼睛的规定都忘了。
当时何时景也是酒劲上头了。
眼花缭乱挑了那么久,难得遇见一个相貌还不错的,就随意挑逗了一番。
他让自己的手沾了酒,命令陆笙舔干净。
如果陆笙是想借此机会爬上他的床,就应该顺势跪下来,像饥渴的野狗舔舐着猎物伤口流下来的血,把他手上的酒液舔得一滴不剩。
回想起初遇时的场景,何时景揉着陆笙温软的小手,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他含住陆笙的半个食指,指腹和他的舌面缓慢摩擦。
陆笙很诧异,“为什么咬我的手?别这样,不卫生的。”
泡咖啡的时候他洗过手了,但他还是有点膈应何时景直接吸他的手指,被舌头和嘴唇包围着的感觉好奇怪,又热又痒,还很滑腻。
沾上了口水,又得洗手了。
何时景停了下来,他大手一挥,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都往右边推。
他按着陆笙的后背,让陆笙趴在桌子上。
腰带被抽开的一刻,陆笙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了。直接在书房办事,可能会弄脏桌子和地板的。
陆笙想要拒绝,想去卧室做,“何先生……”
“叫错了。”
何时景拿起一支黑色钢笔,横着放到陆笙的嘴里,让陆笙咬住。
他亲吻陆笙的后颈,低沉的嗓音很有蛊惑性,“乖,别让钢笔掉下来。也别咬得太用力,磕伤了牙齿。”
夜色渐深,两杯咖啡也凉透了。
杯子上面不再冒出热气,深棕色的咖啡表面有着细微的抖动,抖得越来越厉害,仿佛大地在震颤。
随着“咚”的一声,陆笙没能咬住钢笔。
钢笔掉落到地上,捡起来发现笔尖摔坏了。
陆笙提好裤子,擦掉下巴的口水,红着脸说,“对不起,我会赔你一支钢笔的。”
何时景笑着搂他的腰,“没关系,先回房间洗澡。还能走路吗?”
晚上陆笙躺在男人的怀里,熄了灯,周围黑漆漆的。
他大致可以看到男人的脸部轮廓,就用手指戳了一下男人的鼻子和嘴巴,男人没有反应就是睡着了,陆笙接着抚摸男人的眉毛,然后是额头,头发。
“我喜欢你。”
当面陆笙说不出这句话,他就趁着男人熟睡之后偷偷练习,换着不同的声调,一遍遍地说喜欢。
最终何时景没有绷住笑意,睁开眼睛握住了陆笙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