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沈叙说:“今天,我们出门。”
我愣住:“出门?”
“嗯。”沈叙说,“改造完成以后,你不能一直待在这屋子里。你要学会带着这具身体走出去,走到人群里,走到太阳底下,走到别人会看你一眼的地方。快乐自己找上门,不能只在这屋里找。”
“……穿什么?”
“穿裙子。”沈叙说,“化好妆,穿那条浅灰的。我们出去吃午饭。”
我站在衣柜前,手有点抖。
我不是没单独出过门。
交接那阵子,我穿着裙子去菜市场,去公园,都是自己去的。
可那是我一个人,低着头,数着呼吸走。
和他一起,大大方方走进一家店……这是第一次。
沈叙站在门口,等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套上那条浅灰连衣裙,又涂了口红……我现在已经会自己化了,粉底、眉毛、口红,几分钟就好。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裙子、化着妆的自己,心跳得很快。
“好了吗?”沈叙问。
“……好了。”
“那就走。”
我跟着他走出工作室的门,走进阳光里。
阳光照在我脸上,暖的。风从裙摆下扫过,扫过膝盖,我整个人一颤,夹了一下腿。
街上有人看我。
一个阿姨,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一个骑电动车经过的男人。
他们只是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像看任何一个穿裙子的女生一样。
没有人认出我是个男人。
没有人盯着我看。
我走着走着,心跳慢慢平下来。
原来,走出来,是这样的。
改造前,我连在镜子前多站一会儿都不敢。
现在,我穿着裙子走在街上,阳光照在我身上,裙摆扫过膝盖,后穴里那股麻跟着我的步子,一下,一下,轻轻地走。
“感觉怎么样?”沈叙走在我旁边,问。
“……奇怪。”我说,“又奇怪,又……好像也没什么。他们都不看我。”
“他们为什么要看你?”沈叙说,“你只是一个穿裙子的、化着妆的、走路有一点夹腿的人。在这个城市里,这样的人很多,没人会盯着看。”
“那我以前,为什么要那么怕?”
“因为你以前觉得,穿裙子的人是怪物。”沈叙说,“你怕被看出来,是因为你自己觉得不对。现在你自己觉得对了,别人看不看你,就不重要了。”
我们走进一家小面馆,坐在靠窗的位置。出门前,沈叙往我身体里塞了那颗跳蛋:“今天在外面,谁叫你一声'小姑娘',你就夹一下。”
老板娘过来点单,看了我一眼,笑着说:“小姑娘,吃点什么?”
跳蛋刚好震了一档。我差点把菜单掉在地上,夹着腿,声音发紧:“……一碗牛肉面。”
“好嘞。”
老板娘走了。我坐在那里,手放在膝盖上,指尖在抖。
“她叫我小姑娘。”我说,声音很轻。
“嗯。”沈叙说,“夹了?”
“……夹了。”我说,脸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