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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4章 他家的狗断了一条腿(第1页)

我至今还记得那个下午的阳光,白花花地铺在李家堂屋的水泥地上,像一层薄薄的霜。

订婚宴的菜已经上了三道,凉拌黄瓜、卤牛肉、油炸花生米,摆在那张擦得亮的八仙桌上。我妈坐在我右边,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正跟李婶商量着“下个月初八好日子”的事。李婶的手在围裙上反复擦着,嘴里应着“好好好”,眼角的皱纹挤成了一朵花。

李建国坐在我对面,穿着那件新买的蓝色衬衫,领口的标签还没来得及剪,露出一小截白色的边。他朝我笑了笑,露出两颗略黄的门牙,伸手给我夹了一块牛肉。

“吃,别客气。”

我盯着碗里那块牛肉,肥瘦相间的纹理在灯光下泛着油光。他说“别客气”的时候,语气熟稔得像是我们已经过了一辈子。可我心里翻涌上来的,不是什么甜蜜,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堵。

我田颖,今年二十六,在盛华实业有限公司做行政主管。说白了就是个夹在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受气包,每天处理不完的考勤表、报销单、还有各种鸡毛蒜皮的纠纷。工资不高不低,四千八一个月,在我们这个小县城算体面了。我妈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女孩子家,差不多就行了,别太挑。”

我挑吗?

我在心里问过自己很多遍。我不挑。我没要求对方有房有车,没要求彩礼十八万八,没要求什么公务员事业编。李建国是李婶介绍的,在县城南边开了一家修车铺,个子不高,话不多,看着老实。我妈说老实好,老实不会欺负你。

我们处了八个月。八个月里,我们看了四场电影,吃了六次饭,逛了两次街。每次约会他都穿那件灰夹克,说话之前先笑,笑完再开口。他从不问我喜欢什么,也不说自己的事。我试着找话题,问他修车的事,他说“就那样”;问他以前的事,他说“没什么好说的”。

我以为所有的恋爱都是这样平淡的。电视剧里那些轰轰烈烈都是骗人的。我妈说了,过日子就是柴米油盐,哪有那么多风花雪月。

可就在订婚宴上,就在那道卤牛肉摆上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家的狗。

那条黄狗我见过两次。第一次是去他家吃饭,一条土狗拴在院子里,瘦得肋骨一根根凸出来,看见人也不叫,就趴在地上,两只眼睛湿漉漉地看着我。我蹲下来想摸它,它缩了一下,身子往后退,铁链子哗啦啦响。李婶从厨房探出头说:“别理它,脏。”

第二次是上个月,我又去他家。狗还在,但右前腿瘸了,悬在半空不敢着地,三只脚一跳一跳地走。我问李婶狗腿怎么了,李婶说“不知道,自己摔的吧”。李建国在旁边没吭声。

我当时没多想。可现在坐在订婚宴上,我脑子里全是那条狗的样子——它看我时的眼神,那种小心翼翼的、带着讨好的、又藏着恐惧的眼神。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条拴在院子里的狗,能怎么摔断腿?

“颖颖,什么呆呢?快给长辈们敬酒。”我妈推了我一下,把一杯啤酒塞到我手里。

我站起来,手有点抖。杯子里的啤酒晃了晃,溅出几滴落在桌面上。我看着坐在对面的李建国,他正夹着一粒花生米往嘴里送,咀嚼的动作很慢,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建国,”我叫他,“你家那条狗,腿到底怎么断的?”

桌上突然安静了。

李建国嚼花生米的动作停了,嘴唇微微张开,露出里面嚼了一半的碎屑。李婶的脸僵了一下,随即堆起笑:“哎哟,一条狗嘛,管它干什么——”

“我问的是他。”我盯着李建国,声音比我自己想象的还要平静,“你说,狗腿怎么断的。”

李建国放下筷子,搓了搓手。他的手指很短,指甲缝里嵌着黑色的油渍,怎么也洗不干净的那种。他看了他妈一眼,又看我,嘴唇动了动:“就……不小心弄的。”

“怎么个不小心法?”

“颖颖!”我妈扯我的袖子,声音压低了,“你干什么?坐下!”

我没坐。

李建国的脸色变了,从那种木讷的老实变成了一种说不出的阴沉。他抿了抿嘴,声音粗了些:“一条狗而已,你较什么真?”

“我在问你,狗腿怎么断的。”

“踢的。”他突然提高了声音,像是被我逼急了,“踢了一脚,行了吧?狗不听话,踢一脚怎么了?你审犯人呢?”

八仙桌上坐着的亲戚们面面相觑。我二姨张了张嘴想说什么,被二姨夫拉住了。李婶站起来,打圆场地笑:“男人嘛,脾气大点正常,又不是打人——”

“今天能踢狗,明天就能踢人。”我把杯子放在桌上,啤酒又晃出来一些,“妈,这婚,我不订了。”

全场炸了。

我妈腾地站起来,脸涨得通红:“田颖!你疯了?你知不知道为了今天——”

“我知道。”我打断她,“你准备了半个月,请了二十桌客,买了三斤糖两斤瓜子。妈,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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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身往外走。身后是李建国摔筷子的声音,是李婶尖着嗓子喊“什么人嘛”,是我妈带着哭腔追出来的脚步声。我走出堂屋,走过院子,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那条黄狗还拴在院子角落,三只脚站着,歪着头看我。它的右前腿悬在半空,微微抖。阳光照在它身上,皮毛干枯黄,肋骨一根根数得清楚。

我蹲下来,解开了它的铁链。

“你干什么?”李建国站在堂屋门口,脸黑得像锅底。

我没理他,牵着狗往外走。狗一瘸一拐地跟着我,铁链在地上拖出哗啦啦的声音。李婶追出来骂:“一条瘸狗你也要?拿走拿走,省得碍眼!”

我妈追上来拽我的胳膊,指甲掐进我的肉里:“你给人家道个歉,就说一时糊涂——”

“妈,”我看着她,眼眶热了,“我二十六了,不是十六。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我把狗牵上了我的车。那是一辆开了五年的白色飞度,后座套着碎花坐垫,狗上去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趴下去的时候轻轻哼了一声,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安心躺着的地方。

我动车子,从后视镜里看见我妈站在李家门口,一只手捂着嘴,一只手在挥,不知道是让我回来还是让我走。李建国已经转身进了屋,李婶还在骂骂咧咧。阳光白得刺眼,晒得水泥地烫。

车开出村口的时候,我眼泪才掉下来。不是因为委屈,是因为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我妈说“别太挑”,可有些事,不是挑不挑的问题。是一个人值不值得的问题。一条狗不会说话,不会告状,不会反抗,你对它做的事,就是你的良心。

后座上的狗动了动,把头搭在靠背上,湿鼻子蹭了蹭我的耳朵。

“没事,”我对它说,也对我说,“咱们走。”

回到县城租的房子,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那间房在老旧小区的六楼,没有电梯,一室一厅,月租六百。我牵着狗爬楼梯,它三条腿一跳一跳地往上蹦,爬到三楼就喘得厉害,趴在地上不肯动了。我蹲下来看它的右腿,膝盖那里肿了一圈,皮毛下面能摸到骨头错位的痕迹。

“得去医院。”我跟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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