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磨拳擦掌的守卫们,全部跟着出手了。
他们眼中的跃跃欲试,在出手的那一刻全部变成亵渎的快意。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秦霄,更准确地说是秦霄打出去的终极杀人王名号。
缓冲区就跟江湖一样,秦霄现在的名气在这一片绝对是社会大哥级别。
而跟他一比,在场守卫有一个算一个,撑死了不入流的混混。
不入流的混混,什么时候有机会能入社会大哥的眼?
入不了。
就更不用说,他们还有机会砍社会大哥。
现在这种场景,就给他们一种十个八个人给社会大哥堵在死胡同的感觉。
一人带头出刀,其他人自然是嗷嗷叫跟上。
一旦成功,社会大哥的名气不就被他们刮分了吗?
好处,那肯定是大大滴有。
而这还是缓冲区,还不用担心社会大哥手下的报复。
忠诚,在缓冲区只是美好的传说。
任凭社会大哥生前有多少小弟,在他死后也真没人帮他报仇。
再说了,终极杀人王这种社会大哥还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都是带兄弟们吃肉,终极杀人王是吃兄弟们的肉。
报仇?
不存在的。
所以每个人都很兴奋。
“不好!”
“快跑!”
“妈呀!”
跟在秦霄身后的队伍一哄而散,管你这啊那的先跑了再说。
这,就是缓冲区历练下来的本事。
锣鼓队,跑得快也很合理吧!
对此,秦霄没啥意见。
他只是扭头,看了看李福。
那眼神中没有半点看不起,反而有种征询意见的想法,仿佛在说“怎么办”。
是的!
就是怎么办。
秦霄没有动手,他今天就是来给李福撑场子的。
既然是撑场子,那就得给场子撑到位。
而且索性场子都撑了,捎带着多给李福点牌面呗!
他不指望李福对他绝对忠诚,他只希望以后李福赚钱的时候能想起自己为他做的然后用力赚钱。
为此,他可以不杀这些冒昧的家伙。
“啥情况?”
“这是吓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