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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第12页)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但又确确实实地长大了。”

“是吗?”

盛锦单手揣在衣兜里,闻言另一只手随意摆了摆,脸上笑意从容,“我现在脾气急,大概是没以前可爱。”

“怎么会。”温莎犹豫了下,试探着向他抬起手。

盛锦现在比她高了一个头,见状眼神闪了闪,微微俯下身,于是温莎的掌心便顺势落在他的头顶,力道很轻地揉了揉,“爱你的人不管怎样都只会觉得你可爱。”

“你这样,我只觉得刚刚好。”

*

无论四季如何轮转,都柏林的晨雾中总混合着咖啡的苦涩香气。盛锦时至今日都没法体会这种艰涩的苦味,所以曾经来到这里时,仅仅是尝过盛时澜杯中的一口苦咖啡,就让他每每想起便会紧皱眉头。

这次盛锦挑了一家生意平淡的咖啡馆,点了杯阿芙佳朵,在街边坐下,发现自己即使是混合了冰淇淋的轻微苦味也还是不太能适应,于是轻轻用指尖推到一边。

咖啡是有些喝不下去了,盛锦索性拆开刚才随手买的信封套装开始写信,只不过才写了一半,垂在一侧的风衣下摆就传来被轻微拉扯的力道。

侧头看去时,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红发小女孩儿正直愣愣地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即使在阴天也闪闪发亮。

“哥哥,你好漂亮。”见他看过来,女孩儿挨近了些,几乎贴在盛锦身上说。

“谢谢,你也很漂亮。”盛锦回话的同时向四周看了看,没发现疑似女孩儿父母的人,于是问她:“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爸爸在那里。”

小女孩儿指了一下咖啡馆旁边的蛋糕店,开放式的柜台后面一个身材略微圆润,看上去是店主的男人正在给客人打包糕点,察觉到他的视线,歉意地扬起微笑向他点点头。

显然是对这幅场景见怪不怪。

盛锦失笑,伸进衣兜里掏出一包刚买的巧克力递给她,很快得到一声害羞的道谢,盛锦没太在意,收回视线继续做自己的事儿,但是过了一会儿,那孩子还站在他身边,眼睛仍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的存在感太强,那种水汪汪的眼神又让盛锦想起伊丽莎白,于是他把她抱起来放在长椅的一侧。

得到了靠近的许可,小孩儿很快像只小猫一样贴过来,紧紧地挨着他,仰起头看向他时,眸光清澈如春日奔涌的溪流。

“哥哥,你在写什么?”

“写信。”

“写信——给谁呀?”

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总是有些喋喋不休,对于好奇的问题总爱问个没完,于是盛锦故意逗她:“写给哥哥的哥哥。”

“哥哥的哥哥是谁?”

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绕晕,咬着手指,但是很快又明白过来,重复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锦没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小姑娘脸一下子红了。

盛锦看她这样,佯装很凶地皱起眉毛和鼻子吓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后不可以看见陌生人就随便靠过来,给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吃,知道吗?”

“不然会有恐怖的坏人把你抓走的,长得再好看也一样。”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爸爸和我说过的,我知道。”

她说完,又重新好奇地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着盛锦,“哥哥,你在信里写了什么?”

“你想知道?”

小女孩儿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盛锦被她的诚实逗笑,于是展了展手中的信纸,带着点笑意开始向她陈述自己所写的信件。

“……长大才发现这里的教堂建筑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来的时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了,在这里没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时候很畅快地喝到了凌晨……利菲河倒是和记忆里一样,美中不足的是天气不算太好,天冷,且一连几天都在下雨,不过在走的这一天还算幸运,遇见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火红的小孩儿。”

念到这里,盛锦顿了顿,转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布伦娜。”

“哦,好吧。火红的小孩儿布伦娜。”盛锦点点头,他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于是说:“很高兴认识你,小乌鸦。”

“我叫盛锦。”

女孩儿似乎很高兴别人这么叫她,更高兴盛锦也告诉了她名字并且把她写到给家人的信里,还把她称作是“火红的太阳”,于是兴致勃勃地也跟着复述盛锦的名字。

她很聪明,盛锦带着她读了几遍,她就把拗口的读音读得有些通顺了。

接着盛锦问她:“你会写字吗?”

布伦娜看起来不愿意露怯,于是点点头,“上个月还不太会,但是这个月会很多了。”

“好吧,那你帮我在这里写一句话。”盛锦指了指信纸的末端对她说。

“写什么都可以吗?”

“当然。”

于是布伦娜接过盛锦递过来的钢笔,没有思考太久,就在横线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一句话——

“你好,哥哥的哥哥,我叫布伦娜,很高兴见到你。”并在末尾画了个小小的太阳。

“写得不错。”

盛锦收起信纸,折叠好后塞进信封里,用食指点点她的额头,说:“我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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