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狗之所以叫‘怂蛋’,是因为它真的很傻,很蠢,很胆小。
生活在这片群山里,它甚至不敢咬一只野兔子,去年还因为偷吃蛇蛋被母蛇咬得差点就死了,跛着腿一瘸一拐地跑回家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多亏她家里备了各类毒蛇血清,及时给它打了一支,这才捡回一条狗命。
亏它还是夜揽星特意从镇上农夫家里精挑细选带回来的,它是那一窝里爪子最大、骨架最壮也最能吃的狗。
哪知道这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傻缺货。
将地里的红薯全部运回道观,留在道观吃了顿晚饭,夜揽星就准备回家了。
闻大师叫住她:“你先别走,前儿镇上的老黎给我送了半扇羊肉。我最近不在家,冻久了也不新鲜了,你带回去做了吃。”
夜揽星婉拒:“算了吧,我厨艺不精,不擅长做羊肉。”
闻大师不假思索道:“你家怂蛋连狗屎都吃,它又不嫌弃你做饭难吃,拿着吧。”
“”被骂的明明是狗,夜揽星却觉得自己也被羞辱了。
她最后还是拎走了那扇羊肉。
回到森林庄园,夜揽星习惯性在后山校场对着战斗机器人对打了一个小时,泄完精力后,她这才带着一身青青紫紫的伤痕回家。
仔细洗了个澡,将指甲缝里的泥巴抠干净后,夜揽星往脸上敷了一层泥膜,听到手机在响,她这才走出浴室从床上找到手机。
是范茵打来的电话。
“星姐。”
范茵语气神神秘秘地说:“下个月号有空吗?”
夜揽星:“有事儿?”
“我结婚!”
“”夜揽星意外了几秒,若有所思道:“和唐善?”
“嘿嘿。”范茵一个劲儿地笑,笑得像个小傻帽。
夜揽星也跟着笑了起来,“你的婚礼,我当然有空。说说看,想要什么礼物,星姐一定想办法帮你搞到手。”
范茵说:“你能来我就很开心啦,可以的话,我想让你当我的伴娘。”
夜揽星下意识说:“可我已经结婚了。”
范茵蓦地沉默下来。
范茵很担心夜揽星,她总说她已经结婚了,可所有人都不记得星姐结婚的事,就连民政局系统那边也显示她是单身未婚状态啊!
她到底跟谁结婚了啊!
“没关系啊,”范茵说,“就算你结婚了,那也是我的伴娘,只要你没什么变化,你都是我最想要的伴娘。”
“那没问题。”夜揽星爽快答应了,“我给你当伴娘。”
“那伴郎这边的人选,我让唐善拟个候选名单,你挑个看着顺眼的选一个。”
夜揽星感到好笑,“这是你和唐善的婚礼,伴郎人选当然该由你俩定夺,怎么还让我挑上了?”
“这是我和唐善一致的决定,伴郎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了心里舒坦。”
夜揽星受宠若惊,她故意取笑范茵:“对我这么好,是想让送你们一箱黄金当新婚贺礼吗?”
“才没有,你是救了我爷爷的救命恩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是唐善最尊敬的摘星博士。你值得这一切。”
“行吧。”夜揽星说,“把候选名单给我。”
挂了电话,很快范茵就把伴郎候选名单了过来。
夜揽星还没来得及看,就听到怂蛋在厨房那边出饥饿的呜咽声。她走进厨房,现怂蛋正蹲在厨房地板上对着盆子里的羊肉滴口水。
“饿了?”
想到这家伙下午一只兔子都没逮到,也该饿了,夜揽星摸摸它的狗头说:“我去给你弄羊腿。”
她打了个电话给徐奇,向他请教羊肉炖萝卜的方法。
徐奇将制作过程编辑成文档给了她。
夜揽星将文档内容背了下来,按照烹饪步骤一步步地熬汤,别说,那味儿闻着还挺香,有外公生前的几分水准了。
炖好汤,夜揽星先盛了一碗放在灶台上,她说:“外公,这碗给你喝。”
说罢,她将锅里剩下的羊肉汤倒了一半给怂蛋,便去客厅那边玩手机了。
看完唐善来的伴郎候选人,夜揽星最后挑选了一个叫做谢观礼的帅哥,小伙子二十七八岁,照片拍得很英俊,好像是个当红演员,挺有名气。
夜揽星将选好的人选告诉范茵,听到怂蛋呜呜咽咽的叫唤声,便起身好奇地去了厨房。
远远的就看到怂蛋像个怂货一样趴在厨房的地板上,它夹紧了尾巴,正无比恐惧敬畏地盯着厨房中的某个方向。
它看的是灶台的方向。
“又见鬼了?”
最近这一年,怂蛋越胆小,经常像这样匍匐在地上对着某个方位露出恐惧的眼神。
夜揽星见怪不怪,早就习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