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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正文完结(第2页)

离开塔拉那天,明蓝让李妍帮忙转交的东西正是她用军刀割下来的一缕头发,她担心江彻醒来后误以为她把他丢在了塔拉,想留下点信物,可当时身上一无所有,军刀与物资都得留着给自己用,她也没那么多时间悠哉悠哉地从头锻造一个信物,留字条又怕给李妍制造危险,最终能随手取下来的最为无害的物件只有一缕头发。

而他把这缕发丝编成了戒指。

很难想象他是用怎样的心情来对待她的头发的。“变态……”明蓝愉悦地低声评价。

江彻置若罔闻,抓着她手的动作令她不得不微微前倾身体贴近他,他的嘴唇离她的耳朵不过咫尺之距,说话时呵出来的唇息扑在她耳垂上,低哑且带着一点点隐而不发的卑弱的祈求:“小姐,你不能总是给我希望又不要我。”

“我给你什么希望了?”她好笑地偏过头,看着他与她齐平的眼睛,黑色的眼睛,像暗流涌动的深夜,“给几根头发就是希望的话,那我早就应该跟理发店结婚了。”

显然他并不觉得她这个笑话有多好笑,她说完他还是那样看着她,丹凤眼外面的那圈轮廓像窗户的窗框,将她完完整整地框进去,窗玻璃里她的影子与他瞳孔的底色搅和在一起,形成暗色的漩涡。

她与他对视了一会儿,视线沿他的鼻梁下滑到他色泽浅淡的嘴唇上。

这个世界上她所不能掌控的东西实在有太多了。

可有一点,也许出于女人的直觉,明蓝从头到尾都天然地笃定,从未对其起疑——

她相信江彻再也不会爱上除她之外的另一个人。

觉察到这个事实让她感到十分愉快,仿佛看到自己饲养过的狗在被遗弃后还不远万里地赶过来祈求主人的眷顾。她天性里自带一种恶劣成分,喜欢目视一个不受管控的事物逐渐朝着自己喜爱的方向发展,像豢养着一丛小小的火苗,即使偶尔有可能被火苗灼伤,吃到明知故犯的报应,可豢养一丛火的过程对她而言依然充满了晦暗的乐趣。

正如当年帮助李妍时,她并不关心对方为什么一定要采取见不得人的盗窃手段一样,她容易被执着的事物吸引,即使那些事物充满危险。比起其他温吞的品质,她看中的是对方性格里更加像火的那一面——早在被绑架的那天,与江彻在店铺前吃烤冷面时,她就通过他递来纸巾的手认出了他是在小巷里用毛巾迷晕她的人。

可她还是让他来自己家里工作了,并且对真相缄口不言。

当时只有十二岁的她单纯以为他做出绑架这样铤而走险的举动是为了替妈妈买墓园。她既惊奇于他怎么会有胆子绑架她,又好奇他怎么会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在事后假装成救她的人。因为这份不合时宜的、谈不上恰当的新奇,她在自己的生活里埋下了一颗危险的种子。

后来因果循环,犯错的人得到惩罚,自大的人自食其果,背叛的人遭受报应,所有的错误都被修正,善恶回归到了它最初的原点。

明蓝看着他的嘴唇,看着看着便笑起来。

她无意再继续逗弄他,大发慈悲地开口,轻声解释:“我给你钱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他喉结微微一滚,声音有点涩。

“你问我?”她挑了挑眉,慢悠悠哼笑出声,“给方见瑜那么多钱,你自己还有积蓄吗?打工那么多年的工资全给出去了吧?”

他被她说得愣在原地,生平第一次,明蓝在他脸上看到了如此明显的惊愕。

她好整以暇地欣赏着他的反应,看他微微张口,几度像是想辩解什么,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方见瑜的性格明蓝很清楚,他生性谨慎,像草原上那种会长久观察捕食者动向的食草动物,当时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熟络到可以同甘共苦的境地,他绝不可能在她家倒台后主动与她扯上经济纠纷,平白无故送她一大笔钱。这样做风险很高,为了整个家族着想,他这样的人不会轻易为了一个感情不深的社交对象如此冒险。

至于后来的求婚,明蓝相信那出于他的真心,只是这份真心建立在他们真真切切相处过两年的基础上,在那之前,会平白无故给她一大笔钱并且生怕她知道的就只有江彻。

他大概顺带给了方见瑜一些别的好处,才说服对方佯装不知情来找她投资。

还有另一件事明蓝没问他,也没什么必要问了,因为答案可想而知。既然已经知道了陈家奕不是自己的父亲,知道陶艺乐只是在利用他复仇,为什么得知真相后还要去塔拉那边当间谍,还想夺回陈家奕的研究成果?除了责任与正义感之外,剩下的原因大约也是因为他知道她会这么做。

爱情的构成,说白了,一半欲望,一半理解。

“……我没那么缺钱。”漫长的沉默后,江彻总算开口了,回避了与方见瑜串通的问题,只是无奈地告诉她他有自己的谋生手段。

明蓝正想洗耳恭听他的谋生手段是什么,草原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

她裹在肩上用来御寒的蓝色布匹转瞬间就被狂风刮走了,像一匹出逃的海水,摆着波浪款款袅袅地飘出去很远。

江彻扶住她的腰,让她在车顶坐好,他自己随后转过身,大步走上前,弯腰替她捡回了那条险些挂到电网上的披肩。

回过头,他们中间拉开了十几米的距离,他看到她周身轮廓清晰细致的边缘逐渐被黑夜侵吞,只剩下一些大面积色块在夜晚造就的黑暗里鲜明地闪耀,譬如身下压着的用来充当半身裙的另一块布匹——在夜色下流淌着血色般的暗红光辉,像一朵将开未开的玫瑰。

风还在吹,送来草原上草木的气味以及属于野生动物的干燥闷热的气息。

非洲的夜晚,万籁俱寂且生机勃勃。

矛盾的美如哲学一般流淌在这片远古的土地上。

风还在吹,江彻逆着风走回去,一点点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他把她从越野车顶抱下来,仔细地裹进披肩里。

披肩很大,连带着裹住了他自己,她在他怀里仰起头,感觉自己像刚出生时被包裹在热乎乎的胎膜里的野生动物,吐息带着艾菊的气息:“你想亲我吗?”

她嘴唇很红,明明没有茹毛饮血,却像沾了宴席上的牛血一样,呈现出诱人低头的颜色。但江彻听完却笑了笑,更紧地将她拢进怀里,说话时胸腔震颤,声音低低地通过相贴之处传进她身体里:“我想你多穿点衣服……风很大,别着凉了,小姐。”

*

塞罗内拉是塞伦盖蒂的核心区,据向导说,这里全年都有稳定的狮群。

坦桑尼亚的Safari注重保护动物与人类的边界,越野车只能在指定的公路上行驶,开车恶意撵追动物的行为是被严格制止的,观看动物必须保持一个尊重动物生活空间的距离,上车后,向导给他们分发了望远镜,说他们来的时机很好,附近的狮群上个月有两只母狮刚生产完,有很大的概率能一并看到小狮子。

临近傍晚的时候,返回途中,小狗忽然抽了抽鼻子,伏在座椅上,低低地叫了一声。

“你的小狗鼻子很灵。”向导笑着指向了车辆左侧一个矮矮的黄色草坡,“看那,那里有一群狮子。”

草坡上长有一棵犹如放大版蘑菇的金合欢树,旱季的尾声,树冠相较于酷暑稀疏了不少,但仍有大半的树叶挂在上面。

暖黄色的夕阳照下来,将整片草原都照成了一望无际的蜂蜜,一只同样灿金色的猛兽从草坡后站了起来,琥珀色的眼瞳懒洋洋地扫向越野车,它身后是一个刚刚进食完毕的庞然的狮群——

风吹草低,露出了其中或大或小灿金色的脑袋——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写完了!又是一本超字数的书TT每本书写着写着我都不由自主会想以女主为中心去描绘她生活蔓延出来的许多线条,导致每本书都会像线面一样繁殖,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长……蓝蓝是一个随心而动的人,甚至可以说随欲而动,我最开始在文案里用享乐主义描述她,这个词确实可以用来描述她80%的性格,却又不完全是这样,因为她也并不回避生活里的苦,想来想去,也许用随心而动更贴切,里面还包含着一小部分主动将自己置于险境中的自毁倾向。感兴趣就立刻去玩,觉得愧疚就立刻去弥补,想做。爱就做。爱——她性格里有动物性的一面,或者说趋近原始自然的一面,所有的事情在她那里其实都很简单,只要动心起念,她就会立刻去做,从来不跟自己的心玩弯弯绕绕那一套,不矫饰,不在意世俗的逻辑和看法,也很少慎之又慎地去考虑后果。一个自由的灵魂,有点莽撞,有点霸道,同时也有着非常旺盛的生命力。也是因为这样,她陷入爱情的对象也一定要是很轴的、能承受住她生命力炙烤的、甚至和她一样带点动物性的。把故事的结局选定在非洲也出于我的私心,小小地致敬了一下三毛,在书里我也引用到了她散文里的一句话“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今年是三毛去世的第三十五年,小学五年级时我第一次阅读到她的撒哈拉系列,后来她成了我真正意义上第一个感崇拜过与艳羡过的作者。虽然我没能像小学时畅想的那样过上自由潇洒的生活,但我依然相信文字里有这样的生活存在。明天蓝蓝会带着她的狗(各种意义上)去哪里呢?也许她会继续旅行,也许她会停下来当一个专门画恐怖插画的宅女。拿这个问题去问今天的她,她也未必回答得出来,因为明天的事情只有明天的她才知道。不管怎么说,明天太阳依然会升起,愿我们都能度过美好的一天。最后郑重且诚挚地感谢所有一直支持到现在的读者朋友!后面还会有一点番外,不过照旧是要歇几天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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