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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天高云阔(第4页)

一个重病的寡妇,一个才十三岁的女孩,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只要将她们手中有金钱铺面、却无依无靠的消息放出去,多的是害她们的人。

没了钱财,谅她们活不了多久。

没想到,沈维桢杀了个回马枪,赶来南梧州为父收尸,居然连亲爹的遗体都要解剖;请仵作将沈士儒的尸体检验,查出牵牛红娘子的毒素。

更没想到,他会在三年后,接了沈云娥母女上京。

李至同那时坚定了杀沈维桢的念头。

这个小姐的孩子,本该为小姐赴汤蹈火,为何会想着为那背信弃义的父亲复仇?

更何况,若沈维桢死了,小姐虽伤心欲绝,也没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大可改嫁——

沈维桢该杀。

只是太难杀。

南梧州里,若无知州,便是他李至同的天下。

上任知州一开始还是李至同的傀儡,后面竟渐渐不听话了,还想告御状,李至同迫不得已,只好杀了他;

谁知沈维桢竟自请前来,还一点点搞掉了李至同安插的大大小小官员,还连续剿灭好几个与李至同往来过密的土匪窝。

若再如此继续,沈维桢迟早得圣上重用,不仅威胁到李至同,还能威胁到李至同所效忠之人。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更何况李至同和他还有更深仇的怨恨;若沈维桢不来,或许李至同还能和他相安无事几年;但现在,已到了东窗即将事发、不得不杀的地步。

杀!杀!杀!

腥腥的血液溅了一脸,李至同身上被砍数刀,也不在乎,拎着剑往李夫人步步逼近,李夫人退到无处可退,仍面无惧色,护住身后婢女,冷眼看着他。

“先前我儿遇刺,是你所为,”李夫人说,“是不是?”

李至同痴迷地看着她:“小姐,您跟小的走吧,您跟我走,我们归隐山林。”

李夫人失望地看着他,片刻后,傲然昂首:“你今日大可杀我,我儿聪慧勇谋,必会为我报仇。”

李至同举起剑,动情:“可惜他没这个机会了,小姐,别怕,我同您一起上路。既然生不能同衾,我们便死在同一时吧。”

李夫人看到李至同身后,李忠玉正缓步走来。

后者悄悄地举起剑。

她稳住心神,在李至同欲落剑时,一笑:“且慢!”

李至同一停,兴高采烈,激动到颤抖:“小姐还有话要对我说?您总算想对我说话了吗?”

这样说着,李至同噗通一声跪在李夫人面前,炽热地看着她:“您改主意了?”

“恐怕死也不能同时,”李夫人说,“我身为沈府夫人,死后也要葬入沈氏陵园。而你,乱臣贼子,今日犯下如此错误,只怕只能去乱葬岗。”

“我不在乎,”李至同说,颤抖伸手,想去摸李夫人裙角,“能和小姐同日死,便是上天垂怜了。请小姐恩准我,给我亲手杀了您的恩赐——呃!”

话音未落,身后李忠玉猛然刺下一剑,穿透李至同胸膛。李至同痛苦回首,见到是他,登时双目圆瞪:“好啊,你这刺杀义父的狗崽子!”

胸前虽插着剑,李至同勇猛不改,回身一剑,欲杀李忠玉,被李忠玉灵巧避过。

那剑卡在李至同胸膛肋骨中,李忠玉一时拔不出,情急之下,捡起地上死去侍卫的刀,堪堪接过李至同一击——那刀不如名剑,被削去一块。

“沈大人和我父母并无愁怨,”李忠玉阴晴不定,“分明是你欲下毒毒害沈大人,才让我父母误食了那有毒的点心!”

李至同哈哈大笑:“原来你早就知道!哼哼,我就说,当初你主动拦住我的车驾,提出做我义子……我只当你要杀了沈士儒父子为爹娘报仇,原你竟是为了暗中查探……哈哈,好一个孝子。你那爹娘和蝼蚁一般,本该普普通通地饿死的,能死在我手中,也是荣幸,你该替他们为我叩首。”

李忠玉暴怒:“受死吧!”

两人缠斗。

论武艺,李忠玉着实不如李至同。李至同虽有心培养李忠玉对付沈维桢,却留了一手,不肯真正传授他剑法;

但现在李至同身中数刀,胸口还插着李忠玉的剑,才难以占据上风。

打斗中,忽听李夫人唤了一声:“旺儿。”

李至同心神俱一震。

旺儿。

那是他还做家仆时的名字。

小姐还记得。

明知有诈,李至同仍回头看她。

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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