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警官看着眼中隐隐带着期待的蓝宣卿,这种眼神他在从警的三年间看过很多次,他很清楚,往往伴随着这种期待而来的,是感激他们身为人民警察的办事效率和认真辛苦。
唯有这次,方警官在心里叹了一声,说话的时候也带了几分照顾和斟酌,说道:“在我们根据情报组的消息找到嫌疑人位置所在的时候,现对方在我们到达的前三分钟跳楼自杀了。”
蓝宣卿脸上的表情凝滞。
方警官看在眼里,内心也对这份结果不大舒服,可惜现实就是如此:“到达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别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赶到现场,急救车也到了,经过现场紧急抢救,对方已经当场失去生命体征。
通过面容以及周遭群众对跳楼者和嫌疑人的肖像确认,确实死者是犯罪嫌疑人孙淑清。”
蓝宣卿好半天才眨了一下眼睛,似乎刚才一直在呆出神,现在才被堪堪拉回注意。
“什么意思?”
蓝宣卿问道。
失去生命体征是什么意思?
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了吗?
方警官说道:“宋怀辞家属,我明白你现在的心情,沿途的监控显示,嫌疑人孙淑清从现场离开后走到了一所学校外,一路徘徊回到了跳楼地点,是她生前居住的居民楼。
有邻居听到她与丈夫生了争吵,丈夫离开后孙淑清就登上了楼顶天台,跳楼自杀。
我们根据其坠楼的时间,从街道的监控时间判断,孙淑清是在她丈夫离开的五分钟后就从天台跳了楼。”
对此,蓝宣卿只感到了荒唐与不可理喻。
什么意思?
嗯,回家了,争吵了,跳楼了,然后呢?
所以呢?
“所以,事情就算……结案结束了?”
蓝宣卿从未感觉提起气力说话是一件这么困难的事情,从未自己感觉说出一句话时会是这么沉重愤怒。
太离谱了吧?
太荒唐了吧?
从事情生的起因到现在这种所谓结果,这一切都太荒谬了吧?
你说她以命偿命吧,事实也的确如此,对方就是死了,但你的人还活着,相比之下,你的损失似乎就显得轻了,再咄咄逼人似乎就显得不合适了。
但就是会让人觉得不痛快,觉得不应该,觉得不合理。
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死了呢?
道歉呢?惩罚呢?罪名呢?公道呢?
这种跟逃避法律判决有什么区别?
既然害怕,觉得丢脸,心生后悔,那当初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伤害别人的事情?
为什么?
怎么能这样呢?
怎么能说死就死了?
死得这么轻松,死得这么毫无负担,死得这么毫无罪恶感,仿佛凭着自己的自以为是和倒打一耙而贸然持刀伤人是一件无需放在心上的事、是一件问心无愧的事。
凭什么一句“当场失去生命体征”就可以了?
那他的爱人呢?
我的爱人承受的委屈和疼痛算什么?
我的爱人因为你在大街上乱吼乱叫,被别人断章取义、指责议论的冤枉偷拍算什么?!
我的爱人在手术室里的那六个小时算什么!!
死了就可以结束了吗?那受害者怎么办?既然这样也可以的话,那天底下每个人都可以用自杀来逃避罪责!逃避自己犯下的错!!
但错了就是错了啊!
方警官从蓝宣卿冰冷的语气里听出压抑的质问,立刻开口,极力安抚着受害者家属的情绪:“宋怀辞家属,如果您需要赔偿的话,我们也会根据法律程序,尽力为您争取合法权益……”
蓝宣卿吼道:“别叫我宋怀辞家属!!”
我不是!
我是宋怀瓷的家属!
我是我那承受了无妄之灾的爱人的家属!!
我的爱人,需要道歉,需要正义,需要有自己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权!
一想到宋怀瓷那出血的伤口,一想到主刀医生三言两语也难以掩盖手术时的惊险,蓝宣卿觉得自己此刻的情绪要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