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花生米拌香菜,花生米是炒糊了的,黑乎乎的,吃在嘴里一股子焦苦味。
那蒜泥白肉,肉片切得倒是薄,可每片肉上都挂着一大坨蒜泥,蒜放得太多了,吃一口眼泪都快辣出来了。
那炖排骨更绝,骨头上挂着的肉还不如手指肚大,用筷子一夹就滑,筷子使不好的人根本夹不住。
一大盆汤里头就那么孤零零地飘着几块骨头,剩下的全是土豆块和胡萝卜块,土豆切得老大,胡萝卜倒是切得小,混在一起煮得都快化了。
汤面上漂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看着就像是洗锅水没倒干净,喝一口寡淡得很,一点骨头汤的鲜味都没有,跟喝白开水差不多。
炒鸡蛋倒是看着量不少,满满一大盘,黄灿灿的,可张建军一尝就尝出来了——这蛋液里头掺了不少水,炒出来白柴,一点鸡蛋的香味都没有,嚼在嘴里跟嚼棉花似的。
而且鸡蛋里还掺了面粉,这是傻柱的“独创”,为了让鸡蛋看起来更多,可吃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又干又柴,噎得人直想喝水。
张建军心里头明镜儿似的,知道这是阎埠贵的“杰作”,也不说破,只是笑了笑,很给面子地夹了两筷子,简单吃了两口。
他这人向来这样,不管在什么场合都不挑三拣四,尤其是在别人家的喜宴上,更不会说什么难听的话。
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到了别人家,别管人家给什么,都是心意。”
再说了,他今天来,纯粹是给阎埠贵面子,本来也没打算在这儿吃饱,回去之后沈婉莹肯定给他留了饭,说不定还有红烧排骨和凉拌三丝呢。
他坐在那儿,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杯茶,跟桌上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等着新娘子来敬酒。
桌上其他人也没怎么动筷子,都是在礼貌性地吃两口,然后就开始聊天,毕竟这菜的品质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谁也不傻。
老王头倒是吃了几口,然后凑过来小声跟张建军说:“张处长,这菜嘿嘿,您多担待。”
张建军笑着摆了摆手,示意没事。
没多大会儿,闫解成领着他的新娘子,还有新娘子带来的那两个小女孩,从屋里出来了。
闫解成换了一身行头——上身穿着一件崭新的蓝布中山装,四个口袋整整齐齐,领口扣得严严实实的,勒得他脖子都有些红了。
胸口别着一朵用红绸子扎的小红花。头上抹了足有半瓶头油,梳得锃亮,一缕一缕的,苍蝇落上去都得打滑。
脸上泛着红光,也不知道是高兴的,还是喝酒喝的,还是被他爸那一顿数落给气的,反正红得挺喜庆。
新娘子跟在他旁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的确良衬衫,衬衫的领子是那种小方领,扣子是用红布包着的。
下身是条深蓝色的料子裤,裤线烫得笔直。
脚上是一双黑色的方口布鞋,鞋面上绣着两朵小牡丹花。
她头上别着个红色的塑料卡,头是刚烫过的,微微卷着。
脸上画着淡妆——眉毛描得细细的,像两条弯弯的柳叶,嘴唇涂得红红的,腮上也抹了两坨胭脂。
看着倒也有几分新嫁娘的模样,虽然说不上多漂亮,但收拾得利利索索的,比平时精神了不知道多少倍。
两个小女孩紧紧地跟在她身后,一个大概七八岁,扎着两个羊角辫,辫梢上绑着红头绳,走起路来辫子一甩一甩的。
另一个大概五六岁,头剪得短短的,像个假小子,脑门上别着个红色的塑料夹。
两个人都穿着新衣裳,都是那种大红色的灯芯绒褂子,看着是特意为今天做的,可料子明显不是好货色,粗糙得很,在阳光下颜色暗,没有好灯芯绒那种丝绒般的光泽。
她们怯生生地跟在妈妈身后,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满院子的陌生人,小手紧紧地攥着妈妈的衣角不敢撒开,像两只受惊的小兔子。
闫解成端着一个托盘,上面铺着一块红布。
托盘上面放着几只小酒盅和一壶酒,酒盅是那种白瓷的小杯子,上面印着红色的双喜字,是阎埠贵从信托商店淘来的旧货,虽然都是二手的,但洗得干干净净。
他领着新娘子一桌一桌地敬酒,按照老规矩,先从长辈和贵客那一桌开始。
闫解成今天走路都比平时有劲儿了,腰板挺得笔直,虽然他那副尊容实在说不上英俊,甚至还有些窝囊相,可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他倒是难得的有了几分精气神。
每到一桌,他就给长辈们介绍新娘子,然后倒满酒盅,双手端起来递给长辈,等长辈们喝完再说几句吉祥话,这才转到下一桌。
新娘子也跟着他,低眉顺眼地给长辈们行礼,虽然有些拘谨,但礼数倒是周到,该鞠躬的时候鞠躬,该微笑的时候微笑,一点都看不出是二婚的样子。
等敬到张建军这一桌的时候,闫解成的腰板明显又挺直了几分,还特意清了清嗓子。
他端起酒壶,给张建军斟了满满一杯酒,双手端着酒盅,递到张建军面前,声音比平时高了半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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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处长,谢谢您赏光来喝我的喜酒,我敬您一杯!我先干为敬!”
张建军站起身,接过酒盅,跟闫解成碰了一下,酒盅碰在一起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他说了句“恭喜恭喜,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然后一仰脖,一饮而尽。
酒倒是正经的高粱烧,入口辛辣,有一股子粮食的香气,从嗓子眼一直暖到胃里,没有掺水——这是阎埠贵今天唯一没有省的地方。
阎埠贵虽然抠门,但今天是他儿子结婚,这他要是敢含糊过去,因为他太了解院里这些人的脾气了。
酒品就是人品,你要是敢在酒上做手脚,那就不光是丢脸的问题了,刘海中第一个就得蹦起来骂娘。
刘海中对别的都可以将就,衣服可以穿旧的,饭可以吃差的,唯独喝酒这事上讲究得很。
他喝了一辈子酒,什么好酒什么劣酒,一闻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