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他没钱没房没车,娶媳妇想都不敢想,如今虽说带了个拖油瓶,可模样不算差,手里也攒了些钱。
之前帮人看场子的时候,还有好几个街坊大姨,主动想给他说亲事,只不过都被他含糊其辞地推了。
叶寻安放下碗筷,声音闷闷的。
“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要娶媳妇?”
顾承野松了口气,连忙顺着话茬往下说,随口找了个由头。
“这不快到年纪了吗?跟着政策走,也该提上日程了。”
他今年都26了,在镇上,这个年纪没结婚的男人,早已被人说闲话。
这些年看场子,加上叶寻安能解决自己的学费后,也攒了些钱,倒也有了点底气,哪怕带着个孩子,总能试试。
他甚至不介意对方带娃,好歹他有好几年带娃的经历,做饭、送上学,样样都熟,还能帮着搭把手。
叶寻安抬眼,又追着问了一句。
“你真的要娶媳妇?”
顾承野喝了口粥,避开他的眼神,含糊地应了声。
这年头,未必有姑娘愿意嫁他这样的,还是个带着半大孩子的,可总归要努力一把,总不能打一辈子光棍,那听上去也太惨了。
叶寻安没再说话,低着头,一口一口地扒拉着碗里的粥,粥都凉了也没尝出味道。
直到顾承野收拾碗筷,起身要去洗碗,他才伸手拦下,指尖攥着顾承野的袖口。
“她要跟我们一起生活吗?”
顾承野有些好笑地看着他,伸手掰开他的手,绕开他往厨房走。
“当然了,将来她就是你长辈,你还得叫人呢,我跟你爸是拜把子的好友,他是我大哥,你该叫我叔,自然得叫她婶婶。”
叶寻安站在厨房门口,头一次没上赶着抢洗碗的活,就那么沉默地看着顾承野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
水流哗哗地响,衬得屋里格外安静,他心里乱糟糟的,说不清是委屈还是焦虑。
顾承野洗完碗,擦了擦手回头,瞧见他杵在厨房门口,半大的个子把门口的光全挡了个严实。
小时候这孩子蔫蔫的模样还招人疼,现如今长成这么个大高个,往那一站,倒还真有些占地方了。
他心里头莫名就生出一阵感慨,没想到一转眼,小孩就长这么大了。
当初说好养五年,等孩子大了再做打算,没想到一晃眼,竟整整八年,记忆里的小不点,才到他大腿根,怯生生地跟在他身后,连话都不敢多说。
如今
叶寻安像是想通了什么,慢吞吞地走上前,迟疑着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