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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栖禾随笔(第1页)

陆绮月走过去的时候,李远志正瞪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她。

他的嘴巴被碎布头堵住,喉咙里出含糊不清的呜呜声,挣扎着想要起来,眼神里带着威胁,好像在说把老子放开,老子弄死你。

陆绮月面无表情掏出电棍,弯腰给他补了一下。

电流的轻响过后,李远志在暴怒和恐惧中重新合上了眼皮,旁边的吴曼丽和李雪柔还在昏迷,陆绮月也没厚此薄彼,一人给了一下。

“没事哒,没事哒。”陆绮月蹲在地上,拍了拍三张失去知觉的脸,语气温柔像在哄小朋友,“只是睡一觉而已,我这迷你小电棍不致死,很贴心哒。”

她把电棍收回空间,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向二楼的杂物间,她的小房间。

门关上那一刻,世界安静了。

陆绮月在行军床边坐下,从空间里取出了那本泛黄的日记,封面上“栖禾随笔”四个字清秀端正,墨迹已经淡了几分。

她的手指在封面上摩挲了一下,翻开了第一页,日记前半部分是一个天真大小姐的幸福生活。

陆栖禾的字迹端正轻快,写春天的梧桐新叶,写纺织厂的德国机器,写父亲带她去吃的小笼包。

字里行间是一个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姑娘,对世界毫无防备,满心满眼都是光亮。

然后,中间某一页,一个男人出现了。

陆栖禾的笔调忽然变得酸涩起来,她在某个傍晚回家的路上,从巷子里捡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男人身负重伤、昏迷不醒,她不敢声张,也不敢把他带回老宅,只能把人藏在小洋房三楼的阁楼里,日夜照料。

换药、喂水、擦身,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硬是学会了照顾一个濒死的伤患。

男人醒来后沉默寡言,从不提自己的名字和来历,但在相处中,他们互生了情愫,男人告诉她自己有任务在身,等任务结束就来娶她。

后来他走了,留下一块玉佩,陆栖禾把玉佩小心收好,开始等,等了一天又一天,等了一月又一月。

他没有回来,而陆栖禾现自己怀了身孕。

日记的字迹从这里开始变得潦草而慌张,她在等待中看着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恐惧压过了期盼。

那个年代,对女子尤其苛刻,更何况是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一旦被现简直没有任何活路,唾沫星子都能把人淹死。

她不敢出门,不敢见人,连父亲也不敢告诉。

没有办法,她嫁给了李远志。

一个在陆家纺织厂当学徒的外地青年,她和他签了一纸合约──表面夫妻,他替她遮掩,她给他体面。

陆栖禾想着,只要男人回来,一切就能重新开始。

他没有回来。

日记的后半部分,男人的身影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的名字──陆绮月。

陆栖禾的笔调重新变得温柔而明亮,她写女儿的第一次翻身、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喊妈妈。

她写女儿抓周时抓了一把算盘,祖父乐得合不拢嘴,她写女儿烧时她整夜不敢合眼,女儿退烧了她却病倒了,字字句句,都是母女相依为命的温情。

其中有一页,陆栖禾的字迹一如既往地清秀,写了一段简短的话:“月儿今天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她问我,为什么她叫绮月,我告诉她,因为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一轮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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