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他说,“权利义务都在上面写着。看仔细了。”
我低下头,继续看。
第一条: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包养,期限三年,自签字之日起算。
第二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于每月1日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乙方需全职接受甲方安排,不得有本职工作或其他兼职。
第四条:乙方需居住于甲方指定住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
第五条:乙方需配合甲方的一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起居、陪同出行及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活动。
第六条:乙方需遵守甲方的规则,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纠正。
第七条: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若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支付乙方剩余期限费用的双倍作为补偿。
我一行一行看完,抬起头。
十万元。
一个月。
十万。
我咽了口唾沫。
“怎么样?”他问。
我说:“这……”
他说:“有什么想问的,问。”
我说:“就……就伺候伺候?跟以前一样?”
他看着我,那眼神里有点什么东西一闪。
“你以前伺候过别人?”
我说嗯。
他说:“什么人?”
我说:“一个瘫子,姓沈。”
他眉毛动了动,很轻。
“沈什么?”
我说沈耀祖。
他沉默了两秒。
然后他笑了,这回笑跟刚才不一样,带着点玩味。
“沈耀祖,”他重复了一遍,“他还没死?”
我愣了一下:“你认识他?”
他没回答,只是拿起桌上的钢笔,拧开笔帽,递给我。
“签字吧。”
我看着那支笔,没接。
“怎么了?”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