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家 回到店里已经晚上7点,这个点来买东西的人很多,程野也没空安慰他,给他拿了桶泡面,外加两个卤蛋一根香肠扔过去,让他自己先消化消化。 陆云起盯着这些东西看了好一会儿,才接过道谢,然后回到仓库,把自己关在里面。 程野总觉得他怪怪的,多看了一眼,紧接着又被新进来的顾客给转移了注意力。 再次忙完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程野饿得有点难受,随手拿了个面包垫垫肚子,就在这时,陆云起从仓库里出来了。 他换上了自己来时的那身衣裳,白衬衫,黑西裤,红底皮鞋,他好像洗了个澡,头发很是干爽,往那一站,跟大明星似的。 帅哥美女大家都喜欢看,程野欣赏了两秒,又咬了一口面包,含糊不清道,“穿这么帅干嘛去?” “程野。” “嗯。” 陆云起看着他,“我的那块表能给我看看吗?” 虽说这块表是陆云起押给他的,现在还没还上钱,但程野认定是假货,所以那天随手放柜子里后,也没拿出来看过。 他拉开柜子,“喏。” 陆云起的父亲和爸爸是联姻,也没培养出太多感情,不过双方家教都很好,道德感很重,所以多年来相敬如宾,也算是上流社会的模范夫妻了。 他的oga爸爸林寻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很多的家族里,他是林家第五个孩子,虽是老幺,但不太受宠,直到陆云起出生后,或许是隔代亲的原因,他的外公林泽东,对他可谓是疼爱有加。 只是老人家岁数太大,在他19岁的时候就离世了,林家家大业大,子女多,旁系也多,关乎遗产的事情就闹了不少幺蛾子出来。 而陆云起,作为陆家的人,林家的外孙,什么都不做,就分到了8%的干股,遭人眼红妒忌实属正常。 陆云起无意争什么,把外公留给他的干股全部兑换成钱,成立了往东红十字会,帮助那些从小患有先天病的孩童,为林家和陆家都留下一个好名声。 这事才算作罢。 而这块表,便成了他外公留给他的唯一东西。 百达翡丽珍藏款,有价无市。 陆云起仔细看了片刻,细细摩挲着,试图让余温在掌心留得久一些。 “我要走了。” “走?走哪去?”程野站起来问。 “回家。” 程野狐疑道,“你不是不记得你家在哪吗?想起来了?” 陆云起没有正面回答,只说,“总会找到的。” “程野,这些天,谢谢你的收留,你帮我垫付的医药费,去派出所接我,还有这几次被人辞退,都是你在帮我善后,我欠你的,不只是账本上那些数字。” 程野以为他又在闹少爷脾气,但他也不会安慰人,只说,“就一份工作,不至于,改天我再帮你找找。” 他又没说要赶陆云起走,真不至于。 被辞退而已,他都习惯了。 陆云起摇摇头,把表递过去,“这块表我戴了很多年,是真的,你留着或者卖掉都行,就算抵掉欠你的钱。” 真的? 程野不信。 这表要真是真货,陆云起干嘛不拿去卖了,反而身无分文的待在他店里,吃着泡面配火腿肠,他有病啊? 不信。 陆云起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解释。 “程野,做生意的最忌讳心软,以后别随便捡人了。” 程野闻言更加狐疑,因为陆云起这些话,太像临别赠言了。 “你真要走?” 陆云了下头,没说再见。 玻璃门晃动了一下,热烘烘的风灌进来,让程野的脑子更加晕乎了。 他看着手里的表,脑子里想的却是陆云起的表情,太真诚了,真诚到近乎有些郑重。 不对劲。 太不对劲了。 程野越想心里越毛毛的,干脆关了店,火急火燎的跟了上去。 陆云起走得很快,他穿过那条他走了几次的街道,穿过程野带他去吃毛血旺的那条巷子,穿过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路灯和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