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实在没忍住,迷迷糊糊间,闻到食物的香味,这才抢劫。
他只是想抢点吃的,并没想要伤人,只是饿到头晕眼花,没能控制住力气。
沈书曼的警告,他听懂了,但更懂那句吃饱的含金量。
由于从小力气大,食量也大得惊人,他从没吃饱过,这才跟着人来上海闯一闯,结果那人骗走他的钱,还想把他卖了。
他以为托科夫听不懂中文,其实他小时候在哈巴罗夫斯克住过几年,那里是中俄边界,有许多中国人,他不会说汉语,但能听懂绝大部分。
所以他知道对方想把他卖给地下黑帮当打手,当即想把人打晕逃跑,可对方有枪,他只能先跑。
之后流落街头,靠抢来的一星半点食物填饱肚子,可对他巨大的胃口而言,实在杯水车薪,差点就饿死了。
这遭遇
听得沈书曼想笑,“那他的饭量多大?”
她得评估评估,把人养在身边是否合适。
“他说你给他的包子,也就是吃饱了一半,”谢云起道。
沈书曼沉默片刻,突然扬起笑脸,“老板,我给您找的这个帮手还不错吧,您是不是该奖赏我?”
“给我找的?”谢云起挑眉。
“那是,您看您每日出生入死,多不安全啊,身为下属,我实在担忧您的安危。今天一看到他那巨大的力气,立刻想到了您,多好的保镖人选啊!”沈书曼满嘴跑火车,心里却在滴血。
多好的保镖人选啊,力气那么大,长得还高壮,往身边一站,倍有压力,想必能给她省下很多麻烦。
像黄婷这样的,不就打量她身边没人保护,才敢如此胡作非为嘛。
所以她把人拐来,当然是想给自己增加一个实力打手。
可惜啊,这人实在太能吃了!
二十个人的量,他还只饱了一半,也就意味着,按照一天三餐的标准,他得吃掉四十人份的食物。
这哪里是养保镖,养祖宗还差不多。
“哼,”谢云起哂笑,“你这么贴心,那我这个好老板,该怎么报答下属的热心呢?”
沈书曼搓搓手,“很简单,只要偶尔借我用一用即可。”
打手也不一定要自己养嘛!
她老板养的,作为狗腿子,啊呸,得力下属,偶尔借来用用,逞逞威风也是可以的嘛!
“啪啪啪,”谢云起鼓掌,“空手套白狼,干的漂亮。”
“怎么能这么说呢,老板,他确实是个人才。”沈书曼讪讪。
“是个能吃的人才!”
谢云起不再说话,显然默认了此事。
沈书曼心中一喜,连忙把昨晚收到的电报说了。
谢云起看向前方,“以后与黑虎的联系就交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