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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页(第1页)

其实向雪梅更想说的是,别把什么都担在自己肩上,也别觉得你妈妈不住一年八十万的疗养院就活不下去,但这话不好由她一个外人说,终究还是按下了。  她把话题转向了更轻松的方向:“你和那个梁卓明怎么样了?”  “我和他?什么怎么样?”  “你不要装糊涂。”向雪梅一个劲儿用手肘碰她,“他走之前来和我们道别,说要离开香港去上海找你了。人家都离开香港去找你了!我就一直觉得你们两个不太对!”  季夏翻了个身:“别想太多,我真的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向雪梅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掰回来:“你看,你说的是不打算谈恋爱,不是你不喜欢他。”  爱情错觉  你不想谈恋爱。你不喜欢他。  季夏很谨慎地咀嚼了这两种措辞的区别。  其实“喜欢”二字,对她来说是个稍显模糊的概念。  她曾经骗自己真的喜欢陈仲谦,当时骗到自己都相信。  毕竟他真的待她很好过,尽管那种好浮于表面;她也真的尝试过了解他,尽管那种了解流于形式。她还连一次正经的恋爱也没谈过,她也不知道——  “喜欢是什么样子的?”  向雪梅听见她发问,侧身朝向她,脑袋枕在手臂上:“其实我也不知道。”  她们自小相识,但几乎没有对谈过感情话题。  起先是因为年龄差距。今年季夏已经二十五岁,向雪梅三十岁,五岁的年龄差对成年人而言没什么了不得,但向雪梅十六岁的时候,季夏才十一岁,一个情窦初开时,另一个还趴在地上看蚂蚁。  后来是没时间。到处走穴,喝酒唱歌,谋生养家。  再后来就到了香港,一个投身夜总会,另一个做了情妇,两个人的感情生活都不大体面,都怕对方难受,便默契地不提。  季夏也面向她,月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室内,在黑暗中能看见一点她眼睛的亮光:“可是你都结婚了,你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怎么结了婚?你可不是糊里糊涂的人。”  向雪梅沉吟片刻,一面回忆着,一面慢慢回答:“那时候我还在金皇朝上班呢,你阿豪哥每天晚上跑来给我一袋子水果,什么都有,文旦、杨梅、枇杷……乱七八糟的,递到我手里转身就走,话都不多说两句的。”  “都是你爱吃的。”  “再爱吃也架不住天天吃啊!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天天给我送水果,他说因为相册  向雪梅比季夏大五岁,走在前面的这五年,让她多出很多经历与眼光。她看出了季夏的问题,在临睡前,她对季夏说:“其实很多事都是顺其自然的,感情尤其是这样。你不需要担心,也不需要管。”  多的她也没说。人生在世,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别人来告诉,自己走着走着其实也就知道了。  季夏在香港待了一周,除了陪妈妈之外,唯一见的人是林芷欣。  她的call机在离开香港后就变成了哑巴,回到香港才又开始收到信号,正好接到了林芷欣的传呼。  季夏本想视而不见,但思来想去,林芷欣也不算是个坏人,年前还热情邀约要和她见面,她也没怎么应。她以后来香港的次数只会越来越少,可能也没什么机会再见,一直不理,太辜负别人的热情,便回拨过去,与她约在商场。  林芷欣那张年轻明艳的脸在金钱的滋养下愈发光彩照人,兴冲冲拉着季夏:“我前段时间call你你为何不理我?”  季夏不习惯这种亲密接触。在她看来,她和林芷欣根本就不熟。  但对林芷欣而言不是这样。自从前次季夏对她施以援手,她就单方面把季夏认定为至交好友。  “前段时间不在香港,收不到讯号。”  “你真的回去上海了?!”  “是。”  “我看到新闻后,我也让我爸爸妈妈去上海买房子,他们却说他们已经买过了。我男朋友知道了,问我是不是喜欢上海的房子,我喜欢的话也给我买!说不定之后我会去上海玩,可不可以留你在上海的通信地址给我?”  季夏揪住关键词:“男朋友?”  林芷欣把她的男朋友仔细介绍了一番。  也不意外。长成林芷欣这样,只要她想要男朋友,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男朋友,她恰巧是喜欢依附旁人的类型,某种程度上也算相得益彰。  她的新男友不是搞电影的,是做投资的商人,财经周刊的常客,不过八卦版面也没少上,季夏曾经跟着陈仲谦应酬时和他还有过一面之缘,当时他身边带着另一个漂亮的女演员。有钱的男人洁身自好的实在不太多,反正季夏是没怎么见过。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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