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对面坐在小餐桌旁,头顶是暖黄色的吊灯,光线柔和。
拉普兰德吃得很慢,小口小口地,但吃得很认真,把盘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吃干净了。
吃完饭,她主动收拾碗筷——这很罕见。
“我来洗。”她说,不容置疑地接过我手里的盘子。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站在水槽前,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
水流哗哗,洗涤剂泛起白色泡沫,她的手指在碗碟间熟练地移动。
这个画面有种不真实感。
那个曾经在叙拉古反抗的白狼,此刻站在一个普通的厨房里,安安静静地洗碗。
“看什么?”她头也不回地说,但耳朵微微动了动,“没见过人洗碗?”
“没见过你洗。”我实话实说。
她哼了一声:“我会的事情多着呢,只是平时懒得做。”
洗好碗,她擦干手,走回客厅。
我们在沙上坐下,肩并着肩。
电视开着,但声音调得很低,电视上是别的地区的综艺节目。
“无聊。”拉普兰德评价道,用脚趾戳了戳遥控器,换台。
换到一个正在播放老电影的频道。
黑白画面,演员的表情夸张,台词矫情。
但她没再换。
我们就那样看着,谁也没说话。
电影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老套得让人想笑——富家女爱上穷小子,家族反对,私奔,误会,分离,最后在战火中重逢。
放到重逢那段时,拉普兰德忽然笑了。
“假得要死。”她说,“现实里,分开就是分开了,哪来那么多巧合重逢。”
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我知道她在想什么。
德克萨斯。
“如果是我们呢?”我忽然问。
她转头看我:“什么?”
“如果我们分开了。”我说,“你会来找我吗?”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
然后她说:“不会。”
我的心沉了一下。
但她的下一句话是:“因为我不会让那种事生,你去哪,我跟到哪,你甩不掉我的。”
她说,语气里带着那种熟悉的近乎偏执的执着,“就算你真的想跑,我也会把你抓回来,绑起来,关在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她说这话时,眼睛盯着电视屏幕,侧脸在屏幕闪烁的光里明明灭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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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她是认真的。
“那如果……”我顿了顿,“是我先不见了呢?”
她握住我的手的手指猛地收紧。
指甲掐进我的皮肤,有点疼。
“那就更不可能了。”她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会翻遍这片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挖开每一寸土,掀开每一块石头,直到找到你为止。”
她转过头,蓝灰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里燃烧着某种可怕的光芒。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她说,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就算你真的死了,我也会把你的骨头挖出来,带在身边,去哪儿都带着。”
这话说得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