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在门口抱了她一下,声音闷闷的。
“嘉欣,到了伦敦就发消息。别省,吃饱点。”
岑念点头,没说话。只是伸手拍了拍她的肩。那一下很轻,像怕惊动什么。
转身下楼时,她脚步没停。
楼梯间潮湿的霉味钻进鼻子里,她忽然想起十七岁那年,坚道老房子里樟脑丸的味道。
干净,旧,却再也回不去了。
第二天,她没去浅水湾。太冒险。她只打了通加密电话给林锋。声音压得极低,像在说天气。
“狐狸的粮,还剩两袋。麻烦你让欢欢去拿。别让别人知道。”
林锋只在电话那头应了一声,没再多问。他向来如此,性子稳得像块礁石。
岑念挂了电话,手指停在手机屏幕上,久久没动。
那只猫,是某人送的礼物。
一身黑白相间的毛,眼睛亮得像碎玻璃,总爱往她腿上蹭,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
如今,它只能留在这里。廉航没法带宠物。
至此人猫分离。
感觉比封杀还难过,不是想哭,只是一种钝钝的、说不清的疼,像是有人用指尖,轻轻按在了旧伤口上。
下午,她回了坚道的小公寓。
房门一关,全世界就只剩她一人。
屋里没开灯,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她跪在地上,掀开地板,打开了藏在下面的暗格。
里面是最后几件东西:
一本旧的港大模拟法庭笔记,边角已经卷起;
一根黑色的平安绳,二十颗小银珠子安静地躺着;
还有一张泛黄的照片,她爸妈站在弥敦道老冰室前,笑得像两个大学生。
她把照片塞进钱包最里面。手指碰到的地方,微微发烫。心里那股温吞的疼又起来了。
不是恨钟聿衡。恨早就不够用了。
是那种说不出口的缠绵。
他毁了她去法院穿黑袍的路,却在深夜里替她揉过被高跟鞋磨破的脚踝。
他签字封掉她前途的时候,眼底那点冷,像把她整个人活活按进泥里。
可她偏偏记得,他低头时后颈那道浅浅的疤,记得他掌心永远带着薄荷烟的凉意。
她摇摇头,把那些念头压下去。不能想。想了就走不掉。
她开始收拾行李。只一个黑色小行李箱。几件素色T恤,两条牛仔裤,一双平底鞋。衣服是她这半年在买手店淘的,没牌子,没标签。
首饰早卖光了,只剩脚踝上那根绳,她摘了。
它像根细细的线,把过去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终于分在一起。
晚上,她最后一次去庙街。不是吃面。是去那家老当铺,把九叔留下的最后一点现金,换成英镑现钞。
老板是个老头,眯着眼看她。
“姑娘,这么晚还换钱?小心点。”
岑念笑了笑,声音轻得像叹气。
“没事。马上要走了。”
老头没再问。
她拿着薄薄一叠钞票出来,雨点打在脸上,凉凉的。她走在皇后大道上,没打伞。
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她想起岑复——那个常年礼佛的男人,总在书房里读经。
还有岑志远,那双阴狠的眼睛,总藏在无框眼镜后面,嫉妒着她被“哥哥”宠着。
她现在要走了。所有那些标签,岑家养女、钟生情人、公关人,都要撕得干干净净。
像有人把她胸腔里的某根弦,轻轻抽走了。
她终于不用再替谁洗白,不用再在半岛酒店的包厢里,笑着把支票推过去,封住别人的嘴。
她拿出LSE的接收函,看了很久。
她想起十七岁前,爸爸教她背的那句诗——“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现在,她要自己乘风了。爸爸会为她骄傲吗?
最后一天,她把公寓钥匙留在信箱里。给欢欢发了条消息,只有两个字:保重。
夜里十一点,她拖着箱子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