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小长假很快过去,李简恢复了忙碌的医院生活,林致昀这才恋恋不舍地订票回首都,走前不放心地给李简交代了一箩筐话,不外乎好好照顾自己,按时吃饭吃药,有什么情况都要,宝们下周见~ 他也喜欢李简 天气一天凉过一天,街上来往的行人开始换上冬装。 林致昀从未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过,他抓心挠肝地熬了两个月,总算盼到了李简进修结束回家。 他站在航站楼的国内到达口望眼欲穿,出门前特意抓的发型和精挑细选的一身大衣无不显示着他对这一天的重视,孔雀开屏似的。 都说小别胜新婚,林致昀简直觉得太对了,他这次卯足了劲想要在两个月没见的李简面前留个好印象。 他在国内到达的出口前忐忑等待时,不时整理一下自己打理了一早上的发型,又旁若无人地把手插进口袋,在大厅踱步。 出站的旅客越来越多,林致昀等得心焦,李简该不会因为不想见他,给了他错误的航班号吧…… 正当他心里一团乱麻时,终于在出站口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是了,李简讨厌什么从来都是直说,不想让他知道的事一个字都撬不出来,哪会干这么无聊的事呢。 林致昀的眼神被紧紧吸附在李简略显单薄的身形上,最近大降温,李简穿了件黑色羽绒服,衬得整张脸更白更小,身型还像个没毕业的大学生。 只是他的身旁还有个碍眼的身影,那男人穿着件咖色麂皮外套,皮鞋直筒裤,身型高大,和李简推着箱子并排走着,两个人一路上谈笑甚欢。 林致昀一眼就认出来这是李简出差时同住一屋的同事,上次李简生病时他们有过一面之缘,他记得上次自己在电话里请这位“医生朋友”帮忙给李简看病时,李简很不乐意麻烦他,从他当时的反应来看,两人还不像现在这样熟稔,这才过了短短两个月,怎么就有说有笑的了呢? 两个月的时间,或许对别人来说能够建立起一段友谊,但对于李简来说,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林致昀太了解李简了,当年李简还没有如此戒备他的时候,他单是和李简做到可以偶尔约出来吃顿饭的朋友关系,就花了大半年,而现在,看着眼前李简在那人面前放松随性的样子,林致昀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心里无法忽略的恐惧。 这个男人喜欢李简。 如果上次见面这种感觉还很模糊,那么此刻,林致昀已经完全能够确定了。 更让他不安的是李简的态度,他似乎并没有对这个试图靠近他的同事产生戒备,看上去反而很享受和他的相处。 林致昀又一次憎恨起上天来,明明给了他一次机会,为什么却让他回到强迫李简之后的时间线上,让他想悔过,想改变都没有机会。 当然,他还是最恨过去那个自私暴戾,无法无天,把李简逼上绝路的自己。 李简从转盘处取到行李,刚往外走了几步就看到了林致昀。 一八五的大高个,挺括的黑色毛呢大衣,擦得锃亮的皮鞋,手腕上蓝宝石表盘搭配银扣的腕表,还有烧包的发型,让人想不注意到他都难。 当然了,最抢眼的还是林致昀那张脸,五官精致,脸型流畅,棱角分明。李简垂下眼帘,无意识咬住了嘴唇,他有些不情愿地承认,先不论林致昀这个人有多混蛋,这张脸实在是太赏心悦目了。 机场里来来往往的人,不少都将视线在他脸上多停留几秒,真是长得叫人移不开眼。 “沈哥,那我先走了,回见。”李简和沈方楷颔首告别,终于磨磨唧唧地往林致昀的方向走去,即便他脚步再拖沓,再不情愿,也终归要回到林致昀身边。 “那行,咱们单位见。”沈方楷也带着笑意同他告别,还顺便隔着一段距离,和林致昀交换了一个只有彼此能够看懂的眼神。 李简知道,他是命若悬丝的风筝,一收一放全在林致昀股掌之间,由不得自己。 他不是没争取过自由,逃跑,失联,互殴,什么他都试过了,可最终不过是以卵击石,授人以柄,让林致昀一步一步收紧对他的管束。 给自己徒增麻烦和痛苦罢了。 他干脆不再想,面无表情地走到林致昀面前。 林致昀接过李简手里的行李箱,从头到脚扫视了李简一圈,他看上去又瘦了些,不过精神倒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