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痈疽篇第八十一十九(第1页)

“老岐,咱昨儿个讲了脚面脚底的四淫,今儿个该接着往下唠了吧?”黄帝往前凑了大半截,胳膊肘支在案几上,活像个蹲墙根等八卦的老叟,“我昨儿个回去还琢磨呢,脚面上的脓包都能要命,那脚趾头上长的呢?总不能也那么凶吧?脚趾头那么点小地方,能翻出多大浪来?”

岐伯抬眼瞥了他一下,慢悠悠放下茶盏,花白的胡子抖了抖,似笑非笑:“陛下还真别小瞧脚趾头那点地方。人体最邪性的病,专爱往犄角旮旯钻,越不起眼的地方,越容易出要命的事。脚趾头上长的这痈疽,可比四淫更邪性,弄不好不仅废脚,还要命。这病有个名号,叫脱痈。”

“脱痈?”黄帝皱着眉咂摸了两下这俩字,一脸纳闷,“这名儿听着咋瘆得慌?脱啥?脚趾头还能自己脱下来?”

“你还真说对了。”岐伯点点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儿不错”,却把旁边站着记笔记的小侍童吓得手一抖,毛笔尖差点戳在竹简上,“这病长到最后,那脚趾头烂得干巴巴硬邦邦的,跟熟透了烂透的枣子似的,碰一碰自己就掉下来了,所以叫脱痈。”

黄帝听得后脚跟一麻,下意识把脚往回缩了缩,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不能吧?好好的脚趾头,说掉就掉?我以前冬天冻脚,脚趾头也肿过,痒得抓心挠肝,开春不也好了?哪有那么吓人。”

“冻脚是冻脚,脱痈是脱痈,看着像,根本不是一回事。”岐伯摆了摆手,身子往前倾了倾,“我先给你讲个真事,去年冬天北山部落送来的猎户,你还有印象不?就是那个叫王大虎的,三十出头,壮得能跟熊瞎子掰手腕,一顿能啃半只鹿腿的那个。”

黄帝想了想,点头:“有点印象,好像说是来送猎物的,结果没待两天就死了?我当时还纳闷呢,壮得像头牛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底下人回禀说是脚上长疮死的,我还以为是他们部落的医官太没用。”

“跟医官没用没关系,是这病太凶,再加上他自己硬扛,耽误了。”岐伯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点可惜,“这王大虎常年在山里打猎,冬天踩着齐脚踝的雪追兔子、撵狍子,鞋湿了都懒得换,就靠脚汗和体温焐干,还跟人吹牛皮说自己火力壮,寒气进不来。那年冬天他右脚的中脚趾冻了个疙瘩,紫青紫青的,他以为就是普通冻疮,抹了点獾油就接着上山,根本没当回事。”

“结果过了半个多月,那脚趾头不仅没好,反而开始疼了。白天走路磨得疼,晚上躺在被窝里,疼得跟针扎似的,一跳一跳的,半宿半宿睡不着。他媳妇让他找医官看看,他还嘴硬,说不就是个冻疮吗,往年也冻过,开春就好,这点小毛病算啥。就这么硬扛着,又扛了小一个月。”

黄帝皱着眉插嘴:“都疼得睡不着了还硬扛?这人心也太大了。”

“可不是嘛,干活的汉子大多都这毛病,觉得疼点不算病,扛扛就过去了。”岐伯摇摇头,“结果等他觉得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那天他早上起来脱鞋一看,那根脚趾头已经黑了小半截,从趾尖往脚面的方向,黑得像炭似的,摸上去冰凉冰凉的,掐着都不觉得疼。不仅黑,还带着点腥臭味,连脚面都开始有点发肿了。”

“这时候他才慌了,找部落里的医官,敷了草药,喝了汤药,啥法子都用了,没用。那黑色就跟水渗进土里似的,天天往上窜,今天黑到趾根,明天就黑到脚面,没过几天,整个前脚掌都黑了。人也开始发高烧,说胡话,水米不进。部落里的人赶紧用雪橇拉着他,走了三天三夜赶到我这儿,我一看就摇了头,晚了。”

“为啥晚了?就因为黑了?”黄帝听得眉头紧锁,“黑了就真的一点法子都没有了?”

“真没有。”岐伯语气很肯定,伸出枯瘦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脚面,“我问你,一棵树的树枝子,干了、枯了、变黑了,你再浇水、再施肥,它能再绿回来不?肯定不能啊,因为它已经死了。人的皮肉筋骨也是一个道理。”

他顿了顿,换了个更通俗的比方:“咱把人体的气血比作河里的水,心脏就是那泉眼,水从泉眼冒出来,顺着大河小河往全身流,流到胳膊腿、流到手指头脚趾头,就到了河沟子最末梢的地方。这地方本来水就少,流得也慢,是标准的‘山高皇帝远’,正气最弱,邪气最容易欺负。”

“要是寒气太重,把这末梢的河道冻住了;或是伤口进了脏东西,把河道堵死了,气血流不过去,那脚趾头的皮肉筋骨就等于断了粮草。断个三天五天,还能靠存粮扛一扛;时间一长,没吃没喝,可不就活活饿死、坏死了?坏死的皮肉就会发黑、发硬、发臭,跟枯树枝子一模一样。这时候你再敷药、再喝汤药,就像给枯树枝浇水,半点儿用都没有。”

“而且最坑人的是,这坏死的地方不是死了就完事了。它烂在身上,就是一坨毒,会顺着经络、顺着血管往身子里窜,今天窜到脚面,明天窜到小腿,后天窜到大腿,等窜到肚子里,毒素钻进五脏六腑,那人就彻底没救了。王大虎送来的时候,黑的地方已经快到脚踝了,人烧得都迷糊了,毒气已经往脏腑走了,神仙来了也拉不回来。没撑过当天晚上,人就没了。”

殿里安静了几秒,只有陶壶咕嘟冒泡的声音。小侍童听得偷偷把脚往裙子底下缩了缩,脚趾头紧紧蜷在一起,好像生怕自己也得这病。

黄帝咂了咂舌,半天没回过神:“乖乖,这么邪乎。所以你原文里说‘其状赤黑,死不治’,就是说脚趾头的痈一旦变成红黑、发黑的样子,就必死无疑,没法治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岐伯点点头,“赤是毒火太盛,把皮肉都烧烂了;黑是气血全断,皮肉筋骨彻底坏死。赤黑交加,就是毒也盛、肉也烂,里外里全死透了,那肯定救不回来。但凡到了这个地步,就只能尽量减轻点痛苦,没别的法子。”

“那要是不黑呢?”黄帝赶紧追问,“就只是红肿、疼,没变黑,是不是就没事?”

“那倒也不是没事,但起码死不了。”岐伯笑了笑,语气松了些,“这就是下一句:不赤黑,不死。只要还没发黑,说明气血还没完全断,河道虽然堵了,但还没彻底堵死,还有救。我给你说另一个例子,就是上个月来的那个放羊的李老头,你还记得不?”

黄帝想了想:“是不是那个六十多岁,天天在渭水边放羊,脚肿得穿不上鞋的那个老头?我那天在宫门口碰见了,还以为他是摔了。”

“就是他。”岐伯点点头,“李老头天天放羊,早出晚归,草上的露水重,他又总爱光脚穿草鞋,脚天天泡在湿凉的露水里。那天他来找我,右脚三根脚趾头肿得通红发亮,跟煮熟的胡萝卜似的,碰一下疼得直抽冷气,连路都走不利索。我一看,好嘛,红是红,肿是肿,但没发黑,摸上去虽然凉,但还有点温度,掐一下他还知道疼,这就说明气血还通着,没坏死。”

“那咋治的?”黄帝听得入了神,身子往前倾着。

“简单。”岐伯掰着手指头数,“首先给他温通经络,用艾草煮水泡脚,泡得脚暖乎乎的,把寒气散出去;然后在脚趾周围扎了几针,通一通堵了的经络;再开了温经散寒、活血通脉的汤药,让他天天喝;最后用捣烂的当归、桂枝加了点黄酒,敷在肿的地方。前后折腾了不到十天,肿也消了,疼也止了,老头又能赶着羊去河边吃草了,啥事儿没有。”

“你看,同样是脚趾头上长痈,一个发黑死了,一个发红治好了,差别就在这‘赤黑’俩字上。发黑就是死路一条,发红就还有的救。所以说,这病最怕的就是拖,拖到发黑了,再想治就晚了。”

黄帝听得连连点头,琢磨了一会儿,又皱起眉:“不对啊,那要是不黑,但也治不好呢?就是敷药喝汤药都不管用,红肿疼一直不消,那咋办?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它慢慢变黑吧?”

岐伯闻言,眼里闪过一丝赞许,捋了捋胡子:“陛下问到点子上了。这就是原文里最关键的一句:不衰,急斩之,不则死矣。”

“斩之?”黄帝眼睛一下瞪圆了,声音都拔高了八度,“啥意思?把脚趾头砍了?!”

旁边的小侍童吓得一哆嗦,手里的笔“啪嗒”就掉在了竹简上,墨汁晕开一大片。他赶紧手忙脚乱地擦,脸都白了。

“你小声点,吓着孩子了。”岐伯白了黄帝一眼,淡定地捡起因激动差点掉地上的茶盏,“不然呢?留着过年?都治不好了,还天天往上窜,不砍了等着它把整条腿都烂掉,等着它把人毒死?”

“不是……我以前只知道战场上打仗,胳膊腿中了箭、烂了,才会砍了保命。怎么长个疮还要砍脚趾头?”黄帝一脸不可思议,“这也太狠了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说砍就砍?”

“狠是狠,但总比没命强啊。”岐伯叹了口气,语气郑重了些,“这是没办法的办法,是保命的最后一招。我给你举个例子,一筐苹果里有一个烂了,你咋办?是把烂的挑出来扔了,还是留着它,让它把整筐苹果都传染烂了?”

“那肯定挑出来扔了啊。”黄帝脱口而出。

“这不就结了。”岐伯一拍手,“坏死的脚趾头就是那个烂苹果,留着它,毒素天天往好肉里窜,今天烂一点,明天烂一点,最后整条腿都烂了,人也跟着没了。与其等它把整个人都拖垮,不如趁早把烂掉的部分砍掉,丢卒保车,舍一根脚趾头,换一条命,这买卖稳赚不赔。”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而且也不是一上来就砍。得先治,敷药、喝汤药、扎针,啥法子都用上,要是见好,肿消了、疼轻了,那就接着治,不用砍;要是治了好几天,一点好转都没有,反而越来越重,红肿往上窜,眼看就要发黑了,那别犹豫,赶紧砍,晚一步都可能出事。”

“真有人砍过?”黄帝还是觉得有点匪夷所思,“砍了之后能活?还能走路?”

“当然有,我亲手砍过好几个。”岐伯说得云淡风轻,“前年有个樵夫,叫张二柱,上山砍柴的时候,脚趾头被带刺的荆条扎了个小口子,他没当回事,接着砍柴,脚踩在泥里水里,结果没几天就肿起来了。找村里的医官敷了草药,没用,肿得越来越厉害,疼得他直打滚,连夜抬到我这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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