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过了三个月,清虚门又传来消息。这次不是信,是外门执事托人带的话:沅沅在山上犯了错。
原来外门弟子每日要挑十桶水,沅沅起初还能坚持,后来见几位和她一起进山的富家子弟偷偷找杂役代劳,便也动了心思。她趁执事不注意,把水桶往杂役房门口一放,转身就想溜,却被刚好路过的执事抓了个正着。
执事没打也没骂,只罚她抄《仙门规》一百遍,还让她多挑五桶水。沅沅不服气,跟执事争辩:“他们也找人代劳了,为什么只罚我?”
执事看着她,冷冷道:“别人是别人,你是你。进了这山门,要么守规矩,要么滚出去。”
这话像一盆冷水,浇得沅沅浑身凉。她夜里在柴房抄《仙门规》,抄到“不偷懒、不攀附”那几条时,忽然想起沈昀以前跟她说过的话,眼泪顺着纸页往下滴,把字迹都晕开了。
带话的人把这事告诉沈昀时,沈昀正在给客人弹琴。曲子弹完,他才平静地问:“她现在怎么样?”
“还在抄规,水也挑了。”那人道,“执事说,这孩子心性太浮,得好好磨。”
“麻烦你转告执事,”沈昀道,“该罚就罚,不用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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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走了,沈昀坐在琴前,指尖悬在琴弦上,却没再弹。他想起沅沅小时候,攥着他的衣角,说“阿昀我要好好读书”的样子,又想起她十三岁那年,冲他喊“你干的事我都觉得羞耻”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揪了一下。
但他没后悔。他知道,现在的疼,是为了以后不疼。
没过多久,秦妈妈给了他一个新任务——去城外的别院,接待一位从京城来的贵人。
“这位贵人不好惹,”秦妈妈叮嘱他,“据说以前是宫里的人,后来退了出来,手里握着不少人脉。你去了,少说话,多听,琴弹好就行。”
沈昀应了声“好”,第二天一早就带着琴去了别院。
别院在城外的半山腰,院里种满了桂花,香得人醉。贵人是位五十多岁的妇人,穿着素色的褙子,头梳得一丝不苟,眼神却很锐利。她没让沈昀立刻弹琴,只让他陪自己在院里走了走。
“听说你在城里很有名?”妇人忽然问。
“只是会弹点琴,算不得有名。”沈昀答。
“会弹琴的人多了,”妇人停下脚步,看着他,“为什么偏偏是你?”
沈昀想了想,说:“或许是我弹琴时,没想别的,只想着把曲子弹好。”
妇人笑了,没再问。
晚上宴饮时,妇人让他弹《广陵散》。这曲子激昂,一般人弹起来容易失了分寸,要么太刚,要么太柔。沈昀坐在屏风后,指尖落下,调子起时像刀剑出鞘,落时像江海归流,刚柔相济,正好卡在那个“度”上。
曲子弹完,屏风外静了半晌,才传来妇人的声音:“你这琴艺,比京城的琴师还好。有没有想过,去京城展?”
“多谢贵人抬爱,”沈昀道,“我在城里待惯了,不想去别的地方。”
妇人没再劝,只让人给了他一个锦盒。沈昀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锭银子,还有一块玉佩。
“这是赏你的。”妇人道,“以后若是想通了,随时来京城找我。”
沈昀把锦盒收了,躬身道谢。
回城里的路上,他坐在马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一个岔路口。一边是继续留在红尘院,安安稳稳地弹琴、管账;另一边是去京城,或许能有更大的天地。
但他很快就做了决定——留在城里。
他还在等沅沅。等她在仙门磨出心性,等她明白“体面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挣的”这个道理。
又过了半年,沅沅终于从清虚门寄来了一封信。这次的字比上次工整多了,信也长了些:
“阿昀,我现在每天能挑十五桶水了,手上的茧也硬了,不疼了。先生教我们吐纳,我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股暖暖的气。上次抄《仙门规》,我抄到第五十遍时,忽然懂了执事的意思。以前是我不好,总想着走捷径,总怕别人看不起我。现在我知道了,别人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怎么看自己。
对了,山上的枫叶红了,很好看。我摘了一片,夹在信里给你。你在城里要好好吃饭,别总想着忙事。”
沈昀把信里的枫叶取出来,放在手心。枫叶是红的,边缘有些卷,却很完整。他看着枫叶,忽然笑了。
这半年的磨砺,没白费。
那天晚上,他难得给自己放了假,没去院里,也没练字,就坐在小院的门槛上,看着天上的月亮。月光很亮,照在地上,像铺了一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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